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促进措施第四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志愿服务培训基地,培养志愿者骨干、志愿服务管理人才。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引导志愿者和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共同开展志愿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加入志愿服务组织,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