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收集、整理、分析和及时发布种子研发、生产经营、市场动态、品种推广等信息,提升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数字化服务能力,为政策制定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