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选址,优先利用现有道路改建或者扩建,不占或者少占耕地,节约集约用地。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保障农村公路发展需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