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第四十二条有效工会推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和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有关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