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二章 农业普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第十一条有效农业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辅助性活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