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鼓励企业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在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过程中,鼓励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先进标准体系;鼓励通过消化吸收和突破,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