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