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第十一条有效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