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养老服务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关爱、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原则,持续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