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二十九条有效设立养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并在其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