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本市实施富硒农业标准化战略。

对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

鼓励富硒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