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本市支持长三角区域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资源集聚优势,通过项目对接、举办展会等方式开展区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培养与市场拓展等活动,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标准互认,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