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本市支持长三角区域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资源集聚优势,通过项目对接、举办展会等方式开展区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培养与市场拓展等活动,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标准互认,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