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邮轮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第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本市促进邮轮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发挥邮轮服务保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深化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作,推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重大问题。相关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邮轮服务保障管理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本行政区域促进邮轮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