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邮轮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本市加强邮轮经济领域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与相关企业、国际组织等在航线开发布局、邮轮旅游产品推介、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合作,支持举办各类交流活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