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发展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发行主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二)财务稳健、资信良好;(三)具备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四)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主要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当局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