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在建设、管理、使用等活动中有违反国家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对举报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对提供重要情况、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