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项目使用人应当与作出许可决定的国家安全机关签订维护国家安全责任书,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日常管理职责,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