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设区的市国家安全机关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提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防范措施作为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预算。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