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第五章 绿色发展第三十九条有效城市副中心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加强绿色发展教育,建立个人碳账户系统,完善碳普惠机制,推进绿色生活创建。城市副中心鼓励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组织者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或者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等方式,抵消大型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