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保障乘客、驾驶员、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