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防止食品浪费,统筹保障粮食和食品安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和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