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海上新兴产业、领域的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为海上新兴产业、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交通安全保障。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