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本市住房租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研究、决定住房租赁工作的重大事项,统筹部署、协调和推进住房租赁相关工作。区人民政府落实住房租赁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住房租赁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本辖区住房租赁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