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第四十七条有效本市对餐厨废弃油脂实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资源化利用,推进实行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一体化经营模式。产生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从事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收集、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