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第二十八条有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制菜的生产、销售、贮存、运输等环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