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燃气条例/第五章 燃气设施保护第三十九条有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资源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和燃气管道设施控制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25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