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重点镇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