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和管理/第四节 公园广场绿地及其他第四十二条有效在城市公共空间升放总质量大于4千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系留气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城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应当保证公共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