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鼓励有专用停车场和停车条件的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场向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可以按照同路段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