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和管理/第二节 机动车停车场第二十七条有效城市公共空间主管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