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城市滨水区域应当结合城市的功能布局、交通组织、防汛等统一进行规划和建设,保护滨水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塑造特色城市空间。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