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条

有效

会议表决议案的具体方式由主席团决定。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代表应当按表决器。如表决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采用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的方式,适用前款规定。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