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进行差额选举。由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法定的差额比例,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法定的最高差额比例,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省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