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可以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在主席团领导下进行有关工作。委员会成员的人选,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代表中提名,提交预备会议通过。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