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有效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非法修改公示的企业信息,不得非法获取企业信息。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
第十六条
回到全文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