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第五十三条有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的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质询的内容应当属于受质询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2月6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