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八条有效罢免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前,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的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2月6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