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条有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代表团可以设若干代表分团。代表分团会议推选代表分团团长、副团长。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分团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会议期间,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分团会议审议。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质询案等,由代表团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2月6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