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代表团可以设若干代表分团。代表分团会议推选代表分团团长、副团长。

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分团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

会议期间,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分团会议审议。

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质询案等,由代表团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6,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