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分工及时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