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本市推动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弘扬,鼓励讲好名镇故事,提升历史文化影响力。

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力量,加强对讲解员、志愿者、导游的培训;市文化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指导。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