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七章 宗教财产第五十二条有效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文物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定期盘点清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