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十五条有效宗教活动场所陈列物应当符合教义教规,不得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