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十四条有效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修建露天宗教造像,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禁止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利用投影、灯光、石刻或者其他方式营造大型露天宗教图像、影像。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