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规定报送备案。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