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三十四条有效有关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反馈和研究处理、作出决议等,依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