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八条有效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