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对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