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宣传推广药王孙思邈中医药文化,提升药王山景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文化内涵,每年举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药王山庙会”,每两年承办中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积极承办药王山新年登高体育赛事。支持药王山、孙思邈故里景区和孙思邈纪念馆向医务人员免费开放。鼓励举办中医药特色疗法交流推广等活动。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中小学校开展通俗易懂的中医药知识科普教育。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将中医药文化纳入旅游发展规划,开发具有本市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中医药康养旅游线路、品牌,创作承载药王孙思邈中医药文化精品和创意产品,支持优秀传统医药项目申报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指导酒店、宾馆和烹饪餐饮行业等宣传推广药王孙思邈中医药文化、中医药知识和相关产品。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将体医融合理念及措施纳入体育发展规划,为市民提供运动处方,推广“药王养生功十三法”等中医传统功法。
自然资源、民政、林业、城市管理执法等主管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雕塑设立和广场、公园、植物园、道路的绿化及命名中,应当融合药王孙思邈中医药文化元素。
工会组织加强引导,开展中医药健康保障服务方面的职工活动。
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