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一条有效市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加强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监督其按照规范和标准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